2025年丽水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5-05-13
发布时间:2025-05-13 浏览人次:64 文章来源: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丽水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农林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丽水市农林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丽水市农林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农林科院是丽水市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经常出差、在野外开展工作。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凡存在有关回避情形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满足相关文件或公告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并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服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含)。报名时须提交经上述部门盖章同意的《2025年丽水市农林科院公开招聘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并在报名时注明身份。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资格。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丽水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lsaafs.ac.cn/,公示公告专栏)。
丽水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3日。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
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签字,连同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成绩单、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反映工作(学习)经历、技能水平、学术成就、科研能力、获奖荣誉等相关材料及近期免冠照片,打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lsagri@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位+院校专业”,报名成功以收到邮件确认通知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承诺。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后续环节,报考人员收到考试通知即为资格初审通过。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电话联系说明原因。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农林科院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核减招聘岗位或开考。
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定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1,本人签字,贴一寸照片)和个人简历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1份;
3.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专升本者,需大专毕业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应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生需提供);
5.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需提供);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2025年丽水市农林科院公开招聘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三)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岗位研究人员1重点考察资源与环境微生物学相关知识,岗位研究人员2重点考察土壤学和植物营养学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1:5的按照实际情况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仅作为考生入围面试和面试阶段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时优先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专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能力水平、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确定为入围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农林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六)其他
1.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于门户网站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并吸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专业库内部分学科名称、代码等信息)制定。目录外的专业及高一层次学历的专业,根据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丽水市农林科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3.本公告由丽水市农林科院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市农林科院组织实施。若报考人员有疑问的,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78-2028071;
监督电话:0578-2028355。
附件1:丽水市农林科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2025年丽水市农林科院公开招聘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农林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丽水市农林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丽水市农林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农林科院是丽水市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经常出差、在野外开展工作。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凡存在有关回避情形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满足相关文件或公告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并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服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含)。报名时须提交经上述部门盖章同意的《2025年丽水市农林科院公开招聘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并在报名时注明身份。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资格。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丽水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lsaafs.ac.cn/,公示公告专栏)。
丽水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3日。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
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签字,连同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成绩单、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反映工作(学习)经历、技能水平、学术成就、科研能力、获奖荣誉等相关材料及近期免冠照片,打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lsagri@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位+院校专业”,报名成功以收到邮件确认通知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承诺。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后续环节,报考人员收到考试通知即为资格初审通过。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电话联系说明原因。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农林科院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核减招聘岗位或开考。
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定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1,本人签字,贴一寸照片)和个人简历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1份;
3.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专升本者,需大专毕业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应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生需提供);
5.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需提供);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2025年丽水市农林科院公开招聘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三)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岗位研究人员1重点考察资源与环境微生物学相关知识,岗位研究人员2重点考察土壤学和植物营养学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1:5的按照实际情况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仅作为考生入围面试和面试阶段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时优先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专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能力水平、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确定为入围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农林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六)其他
1.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于门户网站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并吸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专业库内部分学科名称、代码等信息)制定。目录外的专业及高一层次学历的专业,根据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丽水市农林科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3.本公告由丽水市农林科院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市农林科院组织实施。若报考人员有疑问的,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78-2028071;
监督电话:0578-2028355。
附件1:丽水市农林科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2025年丽水市农林科院公开招聘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农林科学研究院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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