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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选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5-07-31

发布时间:2025-07-31    浏览人次:51    文章来源: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石家庄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和石家庄市规划馆实际,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应当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要求详见《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4日至2007年8月4日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4日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报名首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或规定服务年限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或规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http://zrghj.sjz.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审核
 
  报名审核时间:2025年8月4日9:00至8月8日18:00
 
  报名审核地点:报考石家庄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的考生,报名审核地点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19号;报考石家庄市规划馆的考生,报名审核地点在石家庄市正定新城安业街9号。
 
  资格审核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考生携带个人身份证、与报告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自行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下载并填写《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1份(附件2)。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对资格审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报考岗位匹配性等,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如报名考生人数较多,可视情加试笔试。具体安排在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排名,按参加体检人数与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http://zrghj.sjz.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批,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入职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咨询电话:石家庄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0311-88627858、石家庄市规划馆0311-8919898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考生须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审核、考试、体检、考察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选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选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4.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选聘过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制度、监督制度和公开选聘纪律,对违反有关选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将按照有关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并及时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http://zrghj.sjz.gov.cn)发布通告,请予以关注。
 
  附件:
 
  附件1:1.《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2.《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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