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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招聘11名人才专项编制人员公告

2025-04-24

发布时间:2025-04-24    浏览人次:25    文章来源: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清远市清城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规定,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是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清城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服务管理等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人员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其中:
 
  1.国内2025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5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6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门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4年5月6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6日8:30至 5月13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报考系统(https://www.sydwzk.cn/gdqyqczpgccrc2025)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信息录入后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清远市清城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人员报名表》。
 
  2.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3.准考证发放。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5月21日9:00-5月23日16:00到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提交报名材料:
 
  1.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2.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2025届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或学生证扫描件和学信网学籍验证情况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由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最迟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出具);
 
  3.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一般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须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专业代码详见《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与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4.面试合格入围体检的应聘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作出恪守诚信、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未签署《诚信承诺书》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5.应聘人员请保持报考期间手机(报名时在报名表中所填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若因报名填写信息有误或期间更换联系方式没告知招聘单位而导致收不到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占总成绩50%)。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和形式。
 
  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内容)、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同一试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占总成绩50%)。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第5名出现同分的,则同时入围面试;不足比例的,则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前,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核需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结束时间前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考试。如应聘人员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须提供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为进行资格审核。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当场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计入总成绩。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应聘人员,并经应聘人员签名确认。如应聘人员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折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根据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在收到聘用通知后一个月内到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没有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最终聘用情况以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一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二)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必须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派遣到相关用人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当用人单位有事业编制空缺时,按《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使用和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调入用人单位。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招聘工作中各环节,如资格审核通知、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聘用人员入职后将根据实际安排到街镇(或村、社区)锻炼6个月,并至少在清城区服务三年。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八)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九)本次招聘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63—3939656
 
  附件:1.清远市清城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1.附件1:清远市清城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人员岗位表.xlsx
 
  2.附件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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