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察官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5-04-24
发布时间:2025-04-24 浏览人次:20 文章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检察官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江苏省检察官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省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主要从事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教学研究工作(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
5.博士研究生,并获得相应学位,专业为刑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招考“专业”的设置目录参考《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填报专业应与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6.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素养、较强科研能力和扎实学术功底。
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11月1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5年4月24日9:00—5月13日12:00。
2.应聘人员在“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应聘人员须同时填写《江苏省检察官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邮箱jcgxy_js@126.com,邮件主题为“教学研究岗+本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手机号码”。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3.提交材料:
(1)《江苏省检察官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毕业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4)本人科研成果、所获奖项或荣誉、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论文需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论文位置;著作需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项目需上传立项批文,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
应聘人员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1.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4月24日9:00—5月14日12:00。
按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2025年5月15日12:00前向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于2025年5月20日前以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3)科研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考试环节,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招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时间:2025年6月上旬。
考试分为试讲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70分。
1.试讲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时间15分钟,重点考察考生对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把握、教学目标的完成等方面的教学能力。面试人选按通过试讲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5: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通过试讲的人选确定。
2.面试采取答辩方式,时间20分钟,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质、学科背景、专业素养、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及研究成果、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试讲、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均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是地方党委管理的干部,还须加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印章。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因拟招聘人选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空缺时,将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六)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并列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11-80780082;监督电话:025-83798639。
附件:1.江苏省检察官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江苏省检察官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江苏省检察官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省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主要从事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教学研究工作(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
5.博士研究生,并获得相应学位,专业为刑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招考“专业”的设置目录参考《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填报专业应与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6.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素养、较强科研能力和扎实学术功底。
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11月1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5年4月24日9:00—5月13日12:00。
2.应聘人员在“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应聘人员须同时填写《江苏省检察官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邮箱jcgxy_js@126.com,邮件主题为“教学研究岗+本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手机号码”。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3.提交材料:
(1)《江苏省检察官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毕业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4)本人科研成果、所获奖项或荣誉、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论文需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论文位置;著作需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项目需上传立项批文,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
应聘人员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1.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4月24日9:00—5月14日12:00。
按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2025年5月15日12:00前向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于2025年5月20日前以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3)科研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考试环节,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招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时间:2025年6月上旬。
考试分为试讲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70分。
1.试讲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时间15分钟,重点考察考生对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把握、教学目标的完成等方面的教学能力。面试人选按通过试讲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5: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通过试讲的人选确定。
2.面试采取答辩方式,时间20分钟,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质、学科背景、专业素养、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及研究成果、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试讲、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均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是地方党委管理的干部,还须加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印章。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因拟招聘人选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空缺时,将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六)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并列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11-80780082;监督电话:025-83798639。
附件:1.江苏省检察官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江苏省检察官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江苏省检察官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1).docx
附件2:江苏省检察官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1:江苏省检察官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1).docx
附件2:江苏省检察官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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